孟瑞鹏:舍己救人、光荣牺牲,获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全国优秀大学生
(编辑: |供稿: 日期:2017年12月28日 )

省教育厅副厅级干部吴廷伟为“我为正能量代言”贡献奖获得者孟瑞鹏颁奖,孟瑞鹏的父亲等代替他领奖

“我为正能量代言”主办方给孟瑞鹏的颁奖词:23岁,正值花样年龄。为抢救两名落水儿童,壮烈牺牲。理想和良心一样也不能丢,体现了当代青年大学生思想的深度和做人的高度。踏着孟瑞鹏的足迹前进,给人信心、温暖与力量。

孟瑞鹏,男,汉族,1991年12月25日出生,中共党员,濮阳市清丰县韩村乡孟焦夫村人。生前系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2年级汉语国际教育(法语地区)专业学生。

2015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初八)下午两点左右,正在人们欢度春节的时候,孟瑞鹏在清丰县韩村乡西赵楼村莲花池,为抢救两名落水儿童,光荣牺牲,年仅23岁。

孟瑞鹏牺牲后,学校派专人整理了他的遗物,其中有多年写下的四本笔记和一封名为《写给三年后的自己》的一封信。生动地反映了孟瑞鹏内心强大的精神世界,反映了他为了理想、信仰甘愿奉献甚至牺牲的高尚情操和价值追求。

人如何过好自己的一生,人如何活着才有意义?这是孟瑞鹏一直在思考的问题。2009年,还是一个高中生的孟瑞鹏在日记中写道:“一辈子就是一天又一天摞起来的。如果我们能把每一天过好……每天都坚持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那么这一生,就过好了”。2013年他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第二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卷考试的答题中写道:“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价值标准,故而每个人实际追求的目标也不尽相同。有的人为了名;有的人为了钱;有的人为了权;还有的人什么也不想要,甘愿碌碌终生;这些都是不可取的。我们要做的,是一个有意义的人;一个为他人和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体现出一个‘人’的价值。”针对社会上的一些不公现象,2013年9月他在《写给三年后的自己》的一封信中,是这样讲的:我们还很年轻,在今后的人生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人,历经很多事,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但无论如何,有两样东西,你绝对不能丢,一样是理想,另一样是良心。

孟瑞鹏舍己救人光荣牺牲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党和政府给予他一系列荣誉称号。先后被教育部、团中央等有关部门追授“全国优秀大学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等称号。2015年7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评定为烈士。2015年5月4日,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在“传播青春正能量”优秀青年座谈会上指出:“孟瑞鹏的先进事迹应该广泛宣传,这种见义勇为的正能量应该大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