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
供稿:刘畅   党委宣传部    |  编辑:刘叶 |摄影:刘畅   |  初审:梁丽丽   |  终审:祁萌    日期:2024年07月17日

7月16日下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专题学习交流。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王笃波主持会议。

王笃波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明党的工作纪律,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一是知责于心,强化责任意识。要不断滋养初心、践行使命,砥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担当品格,激发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要用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双一流”创建和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要持续深化以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的认识,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激活力,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创建赋能增势。二是担责于身,提升斗争本领。要强化“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责任担当,在投身重大斗争中增长胆魄和才干,锤炼履职尽责、奋发作为的过硬本领。特别是在学校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干部要敢于担责于身、敢于较真碰硬、敢于说硬话办实事,全力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集中全校智慧力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履责于行,注重工作实效。要充分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在各项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持续推进“院办校”改革、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既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又确保各项改革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积极稳妥把改革向纵深推进。

王笃波强调,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要严明党的生活纪律,涵养党员干部高尚道德情操。一是锤炼个人品德,保持良好生活作风。要以严格生活纪律来要求和管束自己,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从一言一行、小事小节做起,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二是恪守家庭美德,弘扬传承优良家风。要将家风建设作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要求党员干部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深挖中原文化、黄河文化、华水建校办学中的廉洁文化元素,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反面典型为警戒,让自身与家人言行都经得起考验、当得起表率。三是遵守社会公德,引领良好社会新风。要促进党员干部慎独慎微、自省自警,在线上和线下都能自觉遵守和维护道德规范,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在群众师生中作好表率,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提升党员干部人格魅力。

王笃波指出,党纪学习教育临近总结阶段,要从三个方面持续强化:一要敬终如始,对照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盘点“规定动作”完成情况,梳理党纪学习教育的有效做法,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要求真务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在破解矛盾问题、应对风险挑战课题、解决各项事业发展难题中,形成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合力。三要常态长效,继续在学习上下真功、在建章立制上见真章、在学用结合上求实效,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径,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副校长李彦彬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着力点”“立足本职率先垂范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三方面,书面汇报了学习心得体会。

副校长张志增从“深刻认识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严守工作纪律,主动担当作为”“严明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等三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

副校长姜彤围绕对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深刻认识、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增强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自觉等进行了学习交流。

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祁萌领学了《中国纪检监察》对《条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修订内容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