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体学生心理普测工作圆满结束
供稿: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  编辑:刘叶   |  初审:宋凯果   |  终审:梁丽丽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校面向全体在校生开展了心理普测工作。

在学校的高度重视下,心理中心提前筹划,部署测评系统,科学选择量表,积极组织开展普测前的宣传培训,各学院、书院认真组织学生集中测评,圆满完成本次心理普测工作。

本次心理普测分两批完成。第一批测评对象为除2023级新生以外的全体在校生,测评时间为9月11日至24日;第二批测评对象为2023级新生,测评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4日。目前正在进行测评后的抽样访谈工作。

心理普测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帮助学生全面了解自己的心理状况,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档案,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针对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