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厅到我校调研座谈
供稿: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  编辑:刘叶   |  初审:苗彬   |  终审:梁丽丽    日期:2024年06月03日

5月31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副处长闫映宇、河南省水利厅河长处副处长王洪涛一行到我校调研座谈。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兼培训中心主任苗彬、副院长兼副主任张霞、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校友总会办公室副主任刘悦等出席座谈会。座谈会在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第六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苗彬主持。

苗彬代表学校对闫映宇一行来校调研表示欢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厅关心支持河南河长学院发展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校情。他指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厅和华水长期以来密切交流,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基础,虽然单位性质不同、业务各具特色,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相互借鉴、优势互补,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希望以此次座谈交流为契机,围绕国家江河战略发展需求、区域水利事业发展等,在河湖长制培训、咨询、科研、评估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依托各自业务优势,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谱写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新篇章。

闫映宇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介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的发展历程、基本情况与发展思路。他说,“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一直贯穿华水的办学历史,河南河长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绩使人感动,令人敬佩。华水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都具有非常鲜明的行业特色,希望通过本次调研,双方在河湖保护、人才培养、科研咨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加强深度合作,拓展河湖合作领域,共同为水利事业作出更多更大贡献。

王洪涛代表河南省水利厅对华水一直以来支持帮助地方水利事业的发展表示感谢,他见证了河南河长学院成立与发展,指出在河长制体系构成、河流伦理、河湖采砂管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等方面应加强深度交流,拓展河湖保护合作领域,共同服务地方水利事业。

张霞就河南河长学院的发展情况做了全面详细的介绍,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的工作人员围绕新疆河湖的特点、河湖长制的发展、幸福河湖建设、河湖四乱的监督检查展开了深入交流。水利学院陈守开教授重点宣介了我校最新科研项目“河湖复苏水资源评价”的相关研究成果“三维水资源短缺评价理论和渐进式生态修复理论及相关技术”,该成果对于摸清新疆水资源家底、因地制宜选择修复模式、推进新疆地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疆阿克苏地区水利局、新疆理工学院、河南省水利厅相关负责同志,我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会后,与会人员一同参观了水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