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办法(草案)》 立法研讨会在我校顺利举行
供稿:      |  编辑:    日期:2018年11月07日

2018年11月2日下午,《郑州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立法研讨会在我校顺利举行。校党委副书记高京燕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研讨会由郑州市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江涛主持。郑州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书记程龙、郑州市市水务局副局长刘玉钊、水政水资源处处长乔海平,原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副厅级巡视员陈挺祥、河南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副处长王利仁、郑州市水务局河道管理处黄刘建主任等领导专家以及我校立法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研讨会。


高书记代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向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高书记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史,介绍了近年来学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服务社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作为综合性水利高等院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在水环境与资源等领域已形成有社会影响力的学科群。我校多次参与水利部规章以及标准的制定工作,参与郑州市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华水法学院作为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不仅在在环境生态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法律教学和研究方面成果丰富,而且为社会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近年来仅参与的相关环境立法成果近十项,如《郑州市龙湖生态水系保护管理办法》、《郑州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郑州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等。高书记表示,特别感谢实务部门给我校师生提供了立法实践学习的机会,希望各位专家不吝指教,为将贾鲁河打造成郑州市的“金腰带”“绿珠链”,为提升贾鲁河立法水平贡献智慧!


郑州市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江涛对华水立法小组各位老师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认真工作,力出精品,勤奋敬业予以充分肯定。张主任表示,此次立法是近年来委托立法最规范、最成功的一例,委托立法意义重大,有利于将理论、学术和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一方面,立法需要是先把法律理论搞清楚,华水法学院的老师兼具法律与水利的理论功底,对立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另一方面,华水老师参与立法实践,不仅有利于培养师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有利于促进提高各位老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因此,我们也愿意为华水师生提供实践基地。张主任提出,此次立法不仅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落实,也是为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助力,希望与会专家和立法小组协同努力,为保障贾鲁河“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打造法律利器。张主任要求立法组在此次会议的基础上进行认真修改,最大程度吸收专家的意见,打造最好的贾鲁河立法,成为郑州市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树立的一面旗帜,起到引领地方立法的作用。

(贾鲁河景观示意图)

    郑州市水务局刘玉钊副局长代表委托方通报了有关贾鲁河治理的基本情况。贾鲁河是一条历史文化名河,是郑州市的母亲河,2000多年来贾鲁河作为郑州市的骨干排水河道,承担着城市防洪除涝及工业、生活污水的排放。贾鲁河发源于新密市圣水峪一带,由郑州市西南部蜿蜒而下,经尖岗水库、西流湖,通过中原区、二七区、高新区、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和中牟县七个行政区,全程236公里,郑州市市区段130公里,流域面积2750平方公里,占郑州市域面积的37%,贾鲁河整治工程是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9大支撑性工程之一,也是“美丽郑州”的引领性工程。省、市领导对贾鲁河工程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亲临现场视察,并对规划图纸给予了重要且详细的批示。贾鲁河工程从2016年10月份开始,分为河道整治、生态绿化、截污管道、荥阳引黄河水注入水源四个工程,目标是把贾鲁河建成“安全河、景观河、幸福河、生态河和文脉河”,将其打造成百里生态文化长廊。按照“五河”治理理念,贾鲁河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和长期的系统工程,预期投资近二百亿。我们希望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改变以往重建设轻管理的局面,用法律法规对贾鲁河流域进行科学、严格、精细管理。

    郑州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程龙书记指出,相较于之前的草案这一稿已经有很大的改善,2018年10月24日在市水务局举行的专家论证会上搜集整理专家意见80条,这次修改已经采纳了61条。比如市水务局张胜利局长提出的水资源、水污染、水生态、水灾害“四水同治”、“五河理念”、“河长制”都要体现在立法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在河流保护上,以国家提出的“一河一策”和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的“五个清单”为引领,增强立法针对性,加强可操作性。从题目到具体条文以及附则部分,全部进行了详细的逐条论证和修改。站在全局立法的基础上,跳出部门立法的局限,首次将河长制写进郑州市的管理办法、预设贾鲁河综合管理机构、报批综合执法等,这些是这次地方立法的一个创新点。

原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副厅级巡视员陈挺祥、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副处长王利仁、市水务局河道管理处黄刘建处长、市水务局法规处乔海平等与会领导专家对修改草稿又进行了新一轮的论证,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并对立法小组下一步修改完善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


    立法项目组负责人,法学院院长、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王华杰教授总结此次立法起草的体会:一是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竞争性谈判环节,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标接受立法任务,负责《贾鲁河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这种采取招投标方式,将立法项目交由专家、学者团队起草的立法模式,是郑州市立法工作的一个重大创新;二是市水务局以及相关科室部门领导同志们全力支持,他们前期大量的立法调研、论证和制定的推进方案等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良好基础;三是我们中标立法项目并顺利进行立法草案起草论证工作,得益于学校领导的关心支持,以及水利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等兄弟院系的鼎力相助;四是立法小组全力以赴、认真细致、刻苦勤奋地工作是取得立法项目顺利完成的根本保证。我们联合召开六次现场座谈会,征求市水务局相关处室和两个综合治理PPP项目公司意见,六次组织专家论证,三次集中全面实地调研,二次书面尽职调查,集中通稿12次,起草《办法(草案)》共6章,41条,《办法(草案)》逐条对照表,直接对照法规56项次,撰写《办法(草案)》起草说明约6800字,编制《主要参阅资料汇编》共45项,约28万字,制作《备忘录》共177页,约15万,《未尽事宜常用法规汇编》共19项,约11万字;五是我们高校教师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提升自身的理论,此次中标郑州市的立法项目,不仅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学习交流的机会,为高校服务地方立法,校地合作资源共享、优势叠加、合作共赢树立典范,更为我校进一步服务社会,取得了可贵的经验,奠定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