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设计类课程采用答辩形式结课
供稿:王志国[建筑学院      |  编辑:    日期:2007年12月11日
    按照学期初的安排和要求,近日,2004级建筑学专业的《建筑设计及原理Ⅲ》(上)课程和2006级建筑学专业《设计初步》课程采用答辩的形式结课。
    本着对教学严谨负责的态度和按照学校教学改革的要求,宋岭副教授、高长征、谢珂老师和王桂秀、张东老师分别组织了设计答辩。在以往结课过程中,带设计的老师仅仅根据作品对最终的设计成果对学生成绩进行认定。这种方式不能完全反映出学生在设计过程中的相关环节,比如前期调研及设计草图等精华部分都没有体现出来。而本次结课答辩将调研展板、草图、正图、模型等全部拿出来让老师和同学们评定,学生通过对设计的讲解表达设计意图,老师则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认定成绩,特别强调了过程管理。
    答辩过程由带任老师主持,张新中院长、张少伟副院长、马勇副院长和各教研室带设计课的老师参加了结课答辩。学生将作品分别布置在专业教室周边,方便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其他专业学生的观摩。答辩过程分为三个环节:1、学生讲解设计;2、与会老师提问并打分;3、带课老师做总结性评定。张新中院长在最后总结中指出,由于建筑学院设计类课程教学的特殊性,以后学院的设计类课程结课都要采用这种形式,既方便了学生之间的交流,也给教师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教学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