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张长辉 李松 招生办公室
| 编辑:刘春杰
日期:2020年07月31日

近日,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及2020级新生入学协调会在第三会议室召开。副校长苏喜军,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如厂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组织部、校纪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财务处、校团委、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外语学院、材料学院、乌拉尔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及招生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招生办公室主任胡昊首先汇报了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的解决方案;然后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招考分离、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组织领导、职责时限、实施步骤等方面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招生办公室副主任杨杰汇报了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修订相关工作。
王如厂在讲话中指出,招生办公室和校属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按照步骤规范认真组织招生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同时,要严格遵守招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教育部“阳光高招工程”。
苏喜军听取汇报后,对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和新生入学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2020年我校第一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第二学位招生考试是国家级考试,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规定,认真组织好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二学位招生考试、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前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参与二学位招生考试、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工作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预案,要严格按照招生考试纪律,确保我校顺利圆满完成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任务。(摄影:张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