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建筑学院
| 编辑:黄立赫
日期:2021年07月02日

近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教学评〔2021〕38号),我校建筑学专业经学校自评、专家组现场视察、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及投票等程序,顺利通过复评:有效期4年(合格)。
建筑学专业2017年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初评,2017-2021四年期间,建筑学专业秉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原则,按照评估视察报告建议,进行了逐条改进,根据专业教学规律优化教学组织和衔接,强化设计课教学团队建设,强化教学过程监控等,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复评视察小组的肯定。
本次复评顺利通过,是在学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的战略指导下,在学校、学院的大力支持下,专业教师共同努力的结果。未来,2021年5月至2025年5月4年有效间,建筑学全体教师将严格按照视察报告意见,进一步提升建筑学专业建设和发展。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我校建筑学专业不忘初心、锐意进取、献礼建党百年!(建筑学院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