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编制完成的《嘉兴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水利部审查
供稿:刘中培[水利学院      |  编辑:龙腾云    日期:2015年01月20日

《嘉兴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评审会现场

    1月16日,我校教师编制完成的《嘉兴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水利部审查。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陈明、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朱威等领导出席评审会。我校水利学院院长聂相田教授以及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中心的主要成员参加了审查会。

    水利学院王富强博士代表课题组,向专家和与会领导们汇报了《实施方案》。审查委员会认为,《实施方案》在分析嘉兴市水生态文明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嘉兴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和总体布局,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指标体系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水利部和浙江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实施方案》以把嘉兴市建设成为“水清河畅、水活鱼游、水安城兴、水美人怡”的江南水乡为目标,围绕“一环、两翼、八水、多点”的总体布局,统筹安排了七大类实施内容,符合嘉兴市实际,试点期目标任务、实施内容与计划安排合理,示范工程具有代表性,政策和保障措施可行,可作为嘉兴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和验收的依据。

    嘉兴市是2014年水利部确定的第二批59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根据《实施方案》,2015年至2017年试点建设期内,嘉兴市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水利部对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安排和浙江省关于“两富两美”建设、五水共治”的战略部署,立足嘉兴实际和创业创新城、人文生态城、和谐幸福城和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的定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修复受损水生态系统,改善河网水环境,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挖掘传承江南水乡特色水文化,营造嘉兴市“水清河畅、水活鱼游、水安城兴、水美人怡”的江南水乡环境,实现从“江南水乡特色”到“江南水乡典范”的跨越。

    我校编制完成的《实施方案》,经过反复研究和多方论证,先后通过了嘉兴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咨询、太湖流域管理局和浙江省水利厅联合组织的专家预审,以及嘉兴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讨论和水利部审查。《实施方案》顺利通过水利部审查,对嘉兴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也是我校服务水利行业、服务地方的又一高水平研究成果,进一步确立了我校在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中的优势地位。

    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冯强以及太湖流域管理局、浙江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出席了评审会;嘉兴市副市长赵树梅、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泉明、嘉兴市水利局局长袁建民、市水利局副局长徐明良等领导参加相关活动,并与有关领导和专家交换了意见。会议由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朱威主持,太湖流域管理局副总工吴志平任专家组组长。

    另悉,我校教师编制完成的《乐山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也将于近期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