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聘仪式

王新生院长作报告 石品副书记讲话

报告会现场

系列普法活动
(摄影:龙腾云)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当天,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受聘为我校客座教授并为我校师生做普法报告。郑州市、区两级法院的法官代表、我校党委副书记石品、学生处处长费昕、校团委书记李尚可、法学院副院长王华杰以及三百余名师生参加了仪式并聆听了报告。
王新生院长为我校师生作了主题为“响应时代召唤,绽放人生精彩,做一名道德高尚、遵纪守法、奋发有为的好青年”的主题报告。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发扬传统美德,做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在经济社会飞速变革的时代背景下,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不能随时代变化而抛弃的。这其中就包括求善、孝敬、诚信。二是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做人的基本要求就是守法,大学生尤其要掌握守法的基本精神,从基本的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三是大学生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做一个有追求的青年。王院长结合时下党中央提出的“中国梦”命题为大家阐述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人生状态。他说,首先要准确地理解“中国梦”命题,应该对党和国家有信心,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报告结束后,全场师生对王院长的授课报以热烈的掌声。
石书记在总结时指出,王院长的法制报告内容丰富、案例鲜活、讲解生动,紧扣时代主题,与党的十八大报告“开展法治教育”、“立德树人”精神高度契合。同学们要认真领悟,从实践做起,学法、守法、用法;要修身益智,做一个有理想的大学生。“作为一名学子,仅有文化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爱国之情、崇法之心、报国之念,这样才能成长为国家的栋梁、成为民族的希望,才能在中华民族崛起的道路上勇于担当。同学们要担负起实现‘中国梦’的社会责任。希望大家从这次报告中,有所收获,努力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好青年,绽放出自己的人生精彩。”
据悉,我校的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也在当天同步进行。郑州市、区两级法院在学校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布置了法制宣传展板,法官们现场解答了同学们关心的法律问题。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和谐校园的构建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