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院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学科专业的发展,教师队伍得到大量扩充,青年教师和新引进教师已经成为教师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老教师在学院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中的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和新引进教师尽快成长,将教师发展与学院发展结合起来,成为学院当前紧迫的重要任务。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学校教师发展总结动员大会精神,指导教师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发展规划,营造有利于教师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形成有益于学校、学院和教师个人发展的机制,结合学院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实施细则(试行)》,目前,各项规划内容正在实施之中。
该细则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培养措施、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要求教师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水利事业发展需要,在认真分析包括所学专业、职称、学历、年龄、职业兴趣、教学科研情况、实际工作经历等方面基础上,找出自身优势和劣势,分析自身发展的机会和面临的挑战,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和努力方向,编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书》。并要求教师详细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内容及实施时间安排等。同时,学院将通过建立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指导委员会、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风范和学术道德教育、实施名师培育工程、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实施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制度、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和进修访学、重视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实施教研和科研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学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与学院之前出台的《管理与经济学院青年教师及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培养实施办法》(管经科〔2010〕第025号)、《管理与经济学院教研奖励办法》(管经科〔2010〕第27号)、《管理与经济学院科研奖励办法》(管经科〔2010〕第26号)相契合,共同营造有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良好氛围,为教师创造良好的专业发展环境,以更好地促进不同层次教师的成长,引导广大教师走专业化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