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成就系列报道之三: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努力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供稿:程思康[纪委      |  编辑:曹震    日期:2010年12月22日

【编者按】:为了全面总结“十一五”以来学校的主要办学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增强信心、凝聚力量,科学谋划学校“十二五”期间的工作,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校园网陆续推出“十一五”成就巡礼系列报道,敬请关注,欢迎投稿。今天报道的是《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努力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努力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扬并得到广大师生的肯定。我校先后获得“全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先进集体”、“2001-2006年度河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廉政准则》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和校党委坚强有力的领导,得益于党政各级党组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全校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得益于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兢兢业业的工作。

    一、创新教育机制,构筑思想防线

    突出特色,确保廉政教育入心入脑。我校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找准定位,明确思路,结合实际,寓教育于教学、科研、德育等各项活动之中;融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讲正气、树新风”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树、促”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之中。在教育内容上,纪委注重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从政道德教育,突出党纪法规教育,突出警示教育,突出廉政文化教育。

    整合力量,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我校由纪委牵头,整合教育资源,齐抓共管,构成了“大宣教”工作格局。在工作中,我校实施“五个结合”的教育方法,即采取经常性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专题教育与系统教育相结合,廉洁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灌输教育与谈话提醒教育相结合。我校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切实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阵地、有内容、有措施,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筑起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强化手段,增强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强化载体的作用,充分利用校报、广播、有线电视、网络、手机、简报等教育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多样化地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大家学廉、思廉、为廉,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同时,在教职工中开展分层次教育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勤政廉政教育活动,在教师中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在学生中开展了诚信、廉洁、守纪等文化教育活动,以此弘扬先进文化,陶冶师生灵魂,优化人格,升华境界,促进人性的健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道德风尚,培育廉洁文明的校园文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源头遏制腐败

    规范从政行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我校从体制和机制上限制权力主体的自由裁量权,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管理和制衡机制。一是权利与责任挂钩。在授权时,强调纪律,强化自我约束;在权力运行环节,推进民主公开,督促慎用权力。同时,通过运用考核手段,把权力行使的结果与责任直接挂钩。二是权利与利益脱钩。注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尽可能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防止利益冲突。三是制度约束。纪委、监察处协助党委制定了《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等26项规章制度,规范和促进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制约从政行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健全配套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做好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校纪委协助校党委制定并完善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党风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校党委、行政各职能部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责任。纪委严把“六关”,确保“六个到位”,即严把学习关,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严把任务分解关,确保责任主体到位;严把“一把手”关,确保带头执行到位;严把监督检查关,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严把责任考核关,确保警示预防到位;严把责任追究关,确保责任保障到位。

    规范运行机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创新权力运行机制,做到公开、公正、合理、透明,使对权力的运用和相应的制约监督达成平衡。为此,学校制定了60多项有关组织、人事、教材图书采购、科研经费管理、教育收费管理、产业基金管理、设备物资采购管理等管理制度,做到有章有据、按章办事。

    三、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校纪委针对干部选任、基建、招生、招标、物资采购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扩大监督范围,实施全过程监督。

    加强招投标监督,堵塞管理漏洞。为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纪委、监察处经过调研论证,协助校行政制定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推出了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的改革措施,把学校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和服务项目等概算或预算投资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均纳入学校招标范围之内,成立了校招标管理办公室,由招标办负责组织全校招投标。由于管理到位,近几年在工程建设、大型设备、图书、修缮及大宗物资采购等招标工作中,降低了项目投资,提高了经济效益,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资金。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学校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是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围绕学校改革发展、贯彻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提高办学水平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到基层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处级干部调整的监督。在换届工作过程中,明确了工作纪律,实施全程监督,保证了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督,发现党员干部有错误的苗头,及时通过打招呼、提醒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及早提醒、责令改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加强信访监督,广开言路,畅通渠道。建立了多层次、立体信访监督网络体系,拓展信访监督的覆盖面,实行网上举报、电话举报、信访进基层、进师生生活区的方法,畅通信访渠道;聘请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进行巡察,拓宽监督渠道。定期组织信访排查,及时发现腐败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和影响学校发展稳定的“潜在性问题”,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职能。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纪委、监察处每年都要进驻招生现场办公,及时处理反映招生问题的来访、举报,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新生复查中,纪委与校内外有关部门配合,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坚持原则,对有问题的学生予以纠正,近年来共清退学生70余名。

    强化群众监督。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勤廉公示、勤廉双述和干部聘任、住房调整、职称评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均在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四、推进作风建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根据形势发展和学校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提出具体要求。在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上,从校领导做起,坚持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听课制度、接待日制度、定点联系制度等,带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

    积极推进行风评议建设。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学校积极开展并确保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测评和督促整改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办学、招生、收费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和领导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学风、校风建设,营造充满活力、积极进取、奋发向上、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办案综合效应

    校纪委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和举报,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信访举报。近年来,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00余件,办结率达100%。查处了个别违纪人员,并进行了组织处理。对上级纪委批转的案件,均及时办结并予以回复。

    严格办案政策和程序,提高办案工作水平。纪委认真探讨在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的规律性,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一是准确把握政策,坚持查办案件的原则,准确把握办案时机和方式、方法。二是依法依纪办案,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定性准确。三是把惩治腐败和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利并重。

    突出办案效果,发挥综合效应。在办案过程中,校纪委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和“三个结合”,即案件查不清不放过,发案原因剖析不透不放过,违法违纪人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源头治理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查案与教育相结合,查案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查案与整改相结合。

 

    “十二五”规划时期,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将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谐营造有利环境,为实现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