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校友会注册获河南省民政厅正式批准
供稿:刘悦[校友会      |  编辑:曹震    日期:2010年08月31日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下发(豫民社)名称预核【2010】第28号文件,批准我校使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友会”名称进行校友会注册筹备工作。这是我校校友会工作的一个阶段性的成果,为下一步校友会各项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为了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可持续的校友工作长效机制,在3月9日的校友会办公会议上,正式提出开展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友会注册登记工作,并就登记筹备工作做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组。经多方收集、整理校友资料,筹备组邀请了在各行业的杰出校友作为校友会的成立发起人。各地校友积极参加校友会筹建的各项工作,为母校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3月15日,工作组向业务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呈报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申请成立校友会的请示》,并于3月27日,得到了教育厅的正式批复,同意成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友会》的申请,并要求筹备组及时向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申办相关手续。5月18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王明远局长一行专程到我校查看校友会办公场地,并对申报材料的填写等筹建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王局长表示我校校友会工作领导重视,社团活动场地保障有力,各项登记材料规范完整,对我校的筹备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后经发起人一致签字同意,工作组向民间组织管理局报送了《关于成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友会筹备组和发起人授权决定》、《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随着河南省民政厅下达批复,标志着我校校友会注册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