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党总支举行庆“七一”入党宣誓仪式
供稿:郭相春[第一党总支      |  编辑:曹震    日期:2010年07月05日

    2010年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之际,第一党总支召集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和新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校党委副书记刘淑琴同志全程参加了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在庄严的国际歌声中开始,面对党旗,六名新党员郑重地许下誓言,老党员也集体重温誓词。老党员代表李幸福同志、新党员代表姚建斌同志分别发言,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表达对党的由衷敬仰,表明了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创先争优的决心和信心。

    校党委刘淑琴副书记最后讲话。她说,中国共产党走过了89年的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历经了各个阶段的严峻考验和不断洗礼,执政后经过60年的建设与发展,尤其是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目前,我们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肩负的历史任务以及自身建设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作为执政党的党员,尤其是作为高等教育的工作者,如何既与时俱进,又保持本色,既带领大家建设和发展,又始终不忘理想、坚守信念。最基本的应当做好三个方面。

    第一,强化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党性是阶级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现,修养是涵养也是素质,是人内涵的外在表现,具体讲:一是理想信念要坚定。要经受住各种社会思潮的影响,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必将屹立于世界舞台并且为之奋斗。二是政治品质要过硬。高校是培养继承党的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地方,作为党员教职工,更应该在政治操守和品质上符合党的要求,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学生的楷模。三是人品道德要高尚。要自觉提高人品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品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培养高尚的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为学生作榜样。四是法制意识要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是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党员要自觉提高标准,努力做知法的倡导者、懂法的宣传者和守法的示范者。

    第二,发挥模范作用,争当优秀党员。要模范遵守党的纲领和章程,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要按照当前“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努力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作为机关党员,要继续发扬四种精神,一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公而忘私、不计名利的奉献精神,顾全大局,坚持把学校利益放在第一位;三是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的进取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热情周到、尽心尽力的服务精神,满腔热忱,深入细致,为教职工提供便利服务。

    第三,加强管理监督,营造健康环境。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关键是党支部。机关各支部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聚人心、树正气,要注意教育引导人,制度规范人,活动吸引人,管理监督人,环境改造人。具体讲,要做到五点。一是找准党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以党建促发展。二是找好基层组织建设的“着力点”,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强化支部建设,凝聚人心。三是抓好支部建设的“关节点”,完善机制,建好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党员素质不断提高。四是激活党员干事创业的“兴奋点”,创先争优,比学赶超,激发工作热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找到支部建设的“关键点”,强化支部自身建设,以人格影响人,以活动吸引人,以教育塑造人,以表率示范人,以形象带动人,明确方向,更新思路,创新方法,提升水平,把支部工作做扎实,做出成效。

    刘书记最后强调,7月1日是党的生日,也是广大党员的节日。她希望广大机关党员要以实际行动,做一名让党放心、让师生满意的好党员。要在各自的岗位上,营造一流的工作氛围,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架好桥、铺好路,为我校加快实现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