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22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汇报会
供稿:马明卫   党委宣传部    |  编辑:吴菲菲    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会议现场(一)

会议现场(二)

(摄影:傅文骏)

2月27日上午,2022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汇报会在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第三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盘根出席会议并讲话。汇报会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祁萌主持。

刘盘根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持续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对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校园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厚植校园文化、促进立德树人、赋能事业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校级文明单位评选,就是为了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他表示,各单位申报热情高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果丰硕、亮点纷呈、各具特色,汇报充分展现了我校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就今后的文明创建工作,刘盘根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是进一步坚定决心信心,巩固创建成果,锚定更高目标,把文明创建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三是逐步扭转文明建设固有观念,强化目标导向,适时探索文明单位评选由“评审制”向“创建制”转变。四是快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根据最新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做好年度工作规划,注重文明创建成果凝练提升。五是进一步夯实文明创建日常工作,持续抓典型树榜样,不断提升师生思想觉悟和文明素养。

祁萌介绍了本次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程序,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传达校党委副书记刘盘根对文明创建工作提出的五点要求,强化贯彻落实,注重创建实效,共同努力,力争让我校文明校园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汇报会上,申报校级文明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依次对本单位的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汇报,展示了本单位的日常创建工作、特色活动和亮点工作。校文明委成员代表组成的评委团进行了现场汇报评分,文明教工代表和文明学生代表组成的群众评议团进行了群众评议评分。

申报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学校文明委成员代表、文明教工代表、文明学生代表以及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据悉,截至目前,校级文明单位评选已经完成了自主申报、征求意见、集中汇报、群众评议等四个环节,校文明办将择机对申报单位进行档案评分、实地考察等,综合提出考评结果,报校党委研究确定并公示后,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