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第四轮校内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供稿:   党委巡察办    |  编辑:刘叶   |  初审:丁立杰   |  终审:梁丽丽    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会议现场

(摄影:任智)

11月17日,党委第四轮校内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综合实验楼多功能厅召开。校党委副书记刘盘根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党委巡察办主任丁立杰主持。

刘盘根在讲话中指出,巡视巡察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深化管党治党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部署,围绕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等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政治监督,以高质量巡察监督为学校“双一流”大学创建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保驾护航。

刘盘根对做好第四轮校内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深刻认识巡察的“守更人”作用,及时发现政治偏差、纠正政治偏向;充分发挥巡察的“探照灯”作用,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深刻把握巡察的“解剖刀”作用,直捣病灶,深挖问题根源。二要把握精准要求,提升政治巡察工作质效。聚焦单位特点“精准把脉”,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讲求战略战术“精准出击”,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成果运用“精准施治”,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的作用。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发挥政治巡察综合效能。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巡察组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化贯通协调,凝聚监督合力。

丁立杰在主持会议中强调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并对党委第四轮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康长春代表学校党委宣读了《关于党委第四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的决定》及《关于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通知》。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学校共组建5个巡察组参与第四轮巡察工作。巡察组将对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乌拉尔学院党委、管理与经济学院党委、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和法学院党委5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于11月22日前进驻完毕,巡察进驻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巡察组全体成员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