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我校召开全体处级干部会议,校党委副书记许琰传达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部分省级文明单位、撤销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被命名为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这是继2003年我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成功之后再次获此殊荣。
“省级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经过群众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评选,由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先进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管理条例和考评细则,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为着力点,以创建优美、和谐、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基础,以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为关键,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作为加强我校内涵建设、提升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中心工作,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省级文明单位实行年度复查制和五年届满制。2008年,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届满后重新申报,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大力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经过测验考试、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考核、书面征求意见和公示等环节,我校以优异的成绩获得考评专家、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校党委书记朱海风在全体处级干部会议上指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获得成功,是全体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我校今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鼓励和鞭策。他希望全校师生以此为契机,以更加强烈的主人翁精神,努力深化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尤其是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我校建设成为一个廉洁高效、风正人和、事业兴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