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
供稿:党委组织部      |  编辑:任智霞    日期:2017年04月27日

我校新任处级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现场

(摄影:任智霞

4月25日上午,学校党委召开新任处级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校党委书记王清义、校党委副书记石品、校纪委书记许科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组织部、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10名新任处级干部参加了集体谈话。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石品主持。

王清义代表学校党委与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王清义指出,这是2015年换届以来首次选拔干部,学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整个选拔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规定、新要求,既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又体现了学校的特点。王清义强调,此次干部选拔任用,党委坚持了七个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是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四是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五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七是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王清义强调,此次选拔的10名干部,从组织掌握和群众反映来看,政治素养较高,工作作风务实,工作业绩突出,同时党委也掌握了一批优秀年轻的科级干部,党委组织部要继续给予关注和培养。这次干部选拔在全校树立了自觉学习的导向,树立了良好的正确用人导向,树立了广大教职工关爱关心学校的导向,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王清义对10名新任处级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牢记责任。每一位干部都要牢记党委赋予的岗位职责,牢记团结协作、服务大局的职责,牢记对外宣传、树华水形象的职责,要挑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辜负党委的信任和师生的期盼。二是要勇于担当。要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准确把握岗位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要敢于担当,甘于贡献,不怕吃亏。三是要树好形象。要树立讲政治、讲学习的形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要树立 “愿干事、想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形象,做埋头苦干的模范;要树立廉洁自律的形象,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严以律己,公道正派;要形成良好的人格魅力,要运用好组织赋予的职务魅力,修炼好个人学术魅力,培养形成诚信做人、敬业做事、严以律己的人格魅力。要认真践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争做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信任、自己满意的好干部。

校纪委书记许科红与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许科红强调,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深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认识理解,牢牢守住纪律这条底线;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当中;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抓常、抓细、抓长;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心存敬畏,奉公守法,本分做人,踏实做事。

石品副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新任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王清义书记重要讲话和许科红书记廉政谈话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石品对10名新任处级干部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做一个有学识的人。要在政治上、专业上、管理上加强学习,让学习和读书伴随终生。要注重培养艺术情怀,争做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二是要做一个有境界的人。要树立远大志向,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方向,努力奋斗,勇于克服困难,不断进取。三是要做一个有情怀的人。要胸怀全局,虚怀若谷,襟怀坦荡,心怀善意,壮怀笃志。

会上,党委组织部部长田逸宣布了学校党委对10名同志的任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