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连续三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供稿:宋刚福[党委宣传部      |  编辑:党委宣传部    日期:2014年03月03日

颁发给我校的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证书

颁发给我校的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标牌 

(摄影:龙腾云)  

    2014年2月28日上午,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省委北院二楼综合会议室举行。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文明委主任刘春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宣读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14〕29号),我校继2003年、2008年之后,连续第三届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8年以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指导意见》,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着力点,以创建优美、和谐、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基础,以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为关键,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为学校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事实证明,近几年来,我校更名大学成功,成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大学,成功入围全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计划,招生就业工作形势喜人,新校区基础建设稳步推进,高水平人才队伍的形成以及科学研究能力、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的提高等,无不得益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纵深开展。

    我校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的殊荣,是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学校各单位齐抓共管、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校师生奋发向上、共同努力的结果。学校将以此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弥补不足,学习先进,追求卓越,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力争早日迈进全国精神文明单位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