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我校召开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事宜。本次会议对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作出了重大调整,新规定将从2012级新生开始执行,2011级及之前入学的学生仍然沿用原有规定。
会议由校长严大考教授主持。
副校长刘汉东教授介绍了教务处就“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进行调研的情况。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随机调研了国内24所高校,其中985高校9所,211高校7所,地方高校8所,被调研高校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对学生学业方面的要求主要分3种情形:一是按绩点衡量,共12所高校;二是按学分衡量,共6所高校;三是按毕业资格和其他特殊要求衡量,共6所高校。我校现行学位授予规定执行的是按学分衡量,要求学生规定学制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并重修学分不高于一定标准。
经过教务处组织人员广泛调研,并综合考虑三个衡量标准的利弊,拟实施平均学分绩点制,并提交会议审议。所谓平均学分绩点(General Point Average,即GPA)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是将学生修读的每一门课程的课程绩点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我校采用学分制通用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式。
针对上述新标准,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大家认为,本次《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不是一次简单的调整,而是一次理念的更新。实行平均学分绩点制,有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有利于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脱颖而出,实行平均学分绩点制更科学、更合理、更能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同时,大家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保证执行环节的公平,确保学生利益。
校长严大考做了总结发言。关于新规定的出台严校长做了两点指示:一要表述规范、措词严谨。新规定涉及到的各项条款以及开始执行日期等的语言表达要逻辑严密,准确无歧义。二要多措并举,宣传到位。2012级学生手册要依据新规定进行修订,对学生辅导员要进行专门培训,新生入学后辅导员要向学生进行详尽解读,使学生深入了解学校的有关政策;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做到人人了解学位授予政策的变化,引导学生转变学习观念,提高学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