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反分裂国家法》宣传启动仪式暨签名活动
供稿:      |  编辑:    日期:2009年09月20日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为使全院学生了解该法的内容、主旨及影响,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责任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院团委决定开展《反分裂国家法》宣传系列活动。3月20日下午3点,由法学系分团委、学生会承办的《反分裂国家法》宣传启动仪式暨签名活动在下沉广场隆重举行。
    参加仪式的领导有院党委副书记高武胜,副院长曹兴霖,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史进才,学生处处长兼团委书记郭玉宾,数学与信息科学系党总支书记刘法贵,法学系党总支书记饶明奇、主任张玉祥、副主任晁根芳,院团委副书记费昕,学生处副处长田卫宾等。各系分团委书记及法学系全体教师也在主席台就座;法学系全体学生、岩工系等十一个系的学生代表及院学生会和院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参加了活动。河南卫视、《河南商报》、《东方今报》、《青年导报》等新闻媒体到场。
    “民族的意志,国家的意志,立法反分裂;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依法制台独。”挂在会场后方的这一对联非常醒目,广场中央的十块宣传板系统地介绍了此项法律的历史背景、基本内容、重大反响和深远意义。
    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法学系主任张玉祥教授首先讲话,他说:反对分裂,维护国家统一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反分裂国家法》不是战争动员令,而是一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利益的和平法律。张教授指出,这部法律的深远影响和伟大价值将在以后被历史所证明。接着,院团委副书记费昕发言,他说只有把我们的命运同祖国和人民的命运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我们的事业和生活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祖国的统一和繁荣富强做出自己的贡献。法学系学生马丽艳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她以慷慨激昂的语言表达了同学们的爱国情怀,她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我们一定要刻苦学习、早日成才,为最终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努力奋斗。
   院党委高武胜副书记做总结发言。他强调《反分裂国家法》是和平统一之法而不是战争法。这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的法律,不是一部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现状的法律,而是有利于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他说这项法律的颁布在各高校、全国乃至整个世界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要落实这一法律我们必须同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结合起来,要深入学习其核心内容和基本内涵,坚定不移的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并希望全院能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学习《反分裂国家法》的热潮,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争取祖国早日统一。他希望我们大学生能深刻地理解这部法律的实质,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增强实践技能。大学生一定要明白,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不容外国干涉,任何时候我们也不怕外国干涉!高书记说,我们期望着这部法律能够在高校大学生中间、在全国人民中间、在全世界广泛宣传,最终结出一个硕果,那就是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最后,院领导向学生代表赠送了《反分裂国家法》单行本,院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先后在写有“新法出台两岸同庆,和平统一大业必成”条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共同表达反对分裂国家的决心,祝愿祖国早日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