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实验管理中心
| 编辑:黄立赫
日期:2023年04月27日

副校长刘雪梅检查水利学院实验室

副校长刘雪梅检查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实验室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3〕126号)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精神,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4月27日,副校长刘雪梅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组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年)》深入到水利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等单位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针对水电气、安全设施、气瓶安全管理、化学品安全管理、废弃物处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电气设备、实验室环境卫生、消防设施配置和实验室工作档案等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排查了实验室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和安全用电情况,对之前自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实验室进行了重点检查。
刘雪梅指出,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实验室必须按照学校整改通知的要求限期整改,其他实验室要引以为戒,对标整改,杜绝隐患整改后再反复的情况发生。
刘雪梅在检查中强调,实验室安全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的必要保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验室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实验管理中心、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实验管理中心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