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编辑:李晔 |摄影:涂陈阳
| 初审:张红涛
| 终审:樊要玲
日期:2026年01月09日

1月8日上午,我校在龙子湖校区第四会议室召开“十五五”院级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副校长姜彤出席会议。会议由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张红涛主持。
姜彤指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提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规划编制等各项工作。经充分论证和研讨,系统构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院级规划“三级联动、一体贯通”的规划体系。他强调,院级规划是学校各项战略任务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其编制质量直接关系到全校规划体系的完整性与可操作性,对院级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扛牢主体责任。院级规划编制工作必须由各学院(研究院、中心、部)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这既是责任要求,更是使命担当。院级规划要主动对接学校总体规划的战略导向,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的任务要求,确保本单位规划既符合学校整体部署,又彰显自身特色。二要严格决策程序。所有院级规划的编制方案必须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党政联席会议要重点审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核心目标、重点任务和指标体系,确保院级规划始终与学院学科特色、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与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双一流”创建核心任务保持一致。三要科学确定具体指标。各院级单位在确定规划的具体指标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既要体现“跳起来够得着”的挑战性,又要具备“脚踏实地能实现”的可行性。四要强化进度管控。建立“十五五”院级规划编制周报制度,实时掌握各院级单位规划编制进展,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确保各院级单位规划按照学校整体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五要压实考核责任。学校将把院级规划的完成情况及执行成效全面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单位工作实绩、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各院级单位每年暑期需就规划执行情况向学校做专项汇报,重点汇报核心指标完成进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会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就院级规划编制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做了详细说明。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部)主要负责人、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