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河南省园林单位”荣誉称号
供稿:      |  编辑:龙腾云    日期:2014年01月06日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命名2013年河南省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通知》(豫建城〔2013〕77号)文件,对全省园林绿化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我校龙子湖校区被授予“河南省园林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我校教职工家属区荣获“郑州市园林小区”、“郑州市最佳园林小区”和“郑州市园林单位”以来,园林绿化工作获得的又一殊荣。 

    据悉,本次郑州市共有7家单位荣获“省级园林单位”荣誉称号,其中高校仅有郑州大学(新校区)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2家。

    近年来,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校园环境建设,党委书记朱海风、校长严大考、副校长尚宝平、副校长解伟等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指导。学校严格遵守城市园林有关法律法规,将创建“园林单位”作为我校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校园环境在育人方面的特殊作用,逐步对校园环境进行了绿化、美化。目前已完成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以上,为全校师生创造了整洁、文明、美观、舒适的现代化校园环境。